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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24-06-18
我国从1955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,粮食购销由国家专营。从1997年开始实施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。从2004年开始,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,实行多渠道经营和严格市场准入相结合的原则,对粮食收购依法进行资格管理。当年,我国正式启动粮食**收购价政策,当市场粮价低于**收购价水平时,国家委托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按**收购价公开挂牌,设点收购农民手中粮食;当市场粮价高于**收购价时,国家停止收购,农民随行就市卖粮